关于继续开展河畔新城第二小区第二届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公示_沈阳河畔新城第二园区公共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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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河畔新城第二小区第二届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公示

时间:2020-05-16 14:54 || 文章来源:未知 || 作者:沈阳河畔新城第二 || 点击次数:

 

 

关于继续开展河畔新城第二小区

第二届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公示

 

河畔新城第二小区全体业主:

20197月,我园区第二届业主大会筹备组正式成立后,在五三街道办事处和河畔新城社区的指导下,筹备组依法进行大会筹备。但工作期间因政策调整和疫情影响,筹备工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为尽快召开业主大会,拟延长现筹备组工作时限。经请示五三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就相关问题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拟同意现筹备组继续开展本园区第二届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工作时限:自五三街道办事处批准同意后,发布筹备组延长工作期限公告之日起,90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自2020515日起,至52817时止,共十四天。

公示(征求意见)对象:河畔新城第二、三期全体业主。

公示对象意见反映方式:采取异议反馈方式。即,同意该公示内容的业主,可以不反映意见;不同意该公示内容的业主,请于公示期内向河畔新城社区实名反映意见。联系电话:83696807.

五三街道办事处将根据业主的反馈意见,决定同意现筹备组继续开展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或重新成立筹备组。

特此公告。

 

                           河畔新城第二小区第二届业主大会筹备组

                                             2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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