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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03 14:02 || 文章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 点击次数: 次
我们园区有业主委员会吗?
曾经有过,但是现在没有了。(以下内容为业主个人整理,仅供参考。
2007年9月,我园区召开第一届业主大会。周沈平等业主被选举为业委会委员。经业委会内部选举,周沈平当选为第一届业委会主任。
约2008年初,因为工作意见分歧等原因,业委会主任周沈平公开宣布辞职(在园区张贴了辞职声明,并将辞职材料提交有关部门),退出了业委会。业委会工作陷入停滞。
同年,业委会进行了增补改选,董志良被推举为新任业委会主任。业委会工作回归正轨。
同年,董志良担任业委会主任后不久,被有关知情人举报(具体人员不便透露)。原因是董志良并非我园区业主,其居住的房产是其儿子所有。浑南区房产局小区办核实举报内容后,发布通知,要求我园区业委会除重新组织增选业委会委员外,停止其他一切工作。
但是,增补工作没有如期完成,第一届业委会工作彻底陷入瘫痪,直至三年任期届满。
2009年,我园区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在没有新物业合同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将无法继续收费、服务。第一届业委会留守同志为维护园区的基本稳定,与物业公司续签了物业服务合同。正是这一举动,引发了我园区此后近十年的“物业合同非法与否”的争诉。
自2009年开始,园区少数业主开始以物业合同非法为由,抵制物业公司继续服务,并号召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
此后至2015年以前,园区业主曾两次试图重新组建业主委员会。但两次筹备工作都因为诉求违反政策法规,中途夭折。(组织者坚持要求“没交物业费的业主也可以进入业委会”,而国家一直以来执行的政策是“没交物业费的业主不可以参选业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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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园区业主彭晓烈、陈晓冬等人再次组织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并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完成了成立业委会申请、物业管理区域划定、筹备组组建、业主代表推选确认、规约和议事规则公告、业委会选举办法公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等一系列复杂工作,前后历时一年有余,离业委会成立仅仅一步之遥。
2017年8月,筹备组在进行“确认业委会委员候选人身份”这一法定环节时,再次因为“没交物业费的业主能否参选业委会委员”的问题与政府有关部门发生意见分歧。
当时,因为新版《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将于不久后公布实施,筹备组遂决定等待新政出台后再依新政定夺。
2018年2月1日,新版《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正式生效。新政不但没有在“参选业委会委员必须及时缴纳物业费”这一问题上改变原则,反而进一步提出了“筹备组成员不得拖欠物业费”这一明确要求。至此,筹备组自身的合法性可能遭受质疑。(因为此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禁止未交费业主进入筹备组,且我园区物业合同有效性存在争议,所以当时政府有关部门在我园区业主的要求下,准许了未交费业主进入筹备组这一申请。)
2018年3月,筹备组副组长彭晓烈(组长由社区指派工作人员担任)为避免因“筹备组成员未缴纳物业费导致筹备组合法性遭受质疑,从而引起业委会选举结果遭受质疑”等原因,主动提出退出筹备组的设想。在征求筹备组成员意见后,筹备组于3月4日正式发布了解散公告。
2018年3月,园区业主陈晓冬再次向有关部门提交了成立召开第二届业主大会并成立业委会的申请。目前筹备相关工作正在依法有序推进。